关于参加2025年度相关教职工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材料学院发布时间:2025-05-28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2025年度相关教职工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相关教职工的实验安全意识,培养实验安全素养,提升实验安全知识技能水平,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强化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建立我校实验室安全教育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及《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办法》(实建发〔202113号)有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相关教职工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各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分管院长、实验室负责人、开展实验活动的教职工、各类实验技术人员。

二、学习安排

1、学习形式:自主学习;

2、学习时间:202564-2025617日;

3、学习途径:

电脑端:通过登录智慧校园:选择“安全教育”登录直接输入网址:http://10.22.192.38:9092/,输入本人工号、密码登录。见附件1

手机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本通知中或平台首页提供的二维码,进入手机端学习,账号及密码均为工号。(见附件1

登陆后,平台首页可看到“我的课程、学习目标、题库练习、通知公告、我的考试、我的证书”等导航栏目,并可在首页查看全校学习课程章节体系。

4学习内容:本次安全教育准入课程内容主要涉及实验室安全管理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水电安全知识、事故急救与应急处理、个人防护方面的安全知识。各教学单位填报《2025年度教职工实验室安全教育人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经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后于20255301600交送至行政南楼332室。

三、考试安排

1、组织工作: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本部门安全管理员负责相关事宜,落实通知到需要进行安全教育考试的教职工

2、考试形式:

课程学习进度及随堂测验正确率均达100%,方可进行在线考试。在线考试可以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考卷多题库按比例随机出题,答题时间为3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在8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注意事项

1实验室安全教育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并通过学院管理员的账号及时查看安全考试进度。

2教职工应于617日(24:00)之前完成在线考试。考试不合格的教职工可于619日到30日前再次学习并进行补考,最多可补考3

3、截止630日,仍未完成安全教育与考试的教职工,暂停其相关实验室实验活动。后期由学校重新组织学习和考试合格后方可参与实验室活动,严禁未通过考试的教职工及其指导的学生进入实验区从事实验活动。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切实把安全教育培训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61724:00前的学习考试通过率结果将作为依据,计入年终实验室安全考核。

  联系人:聂小鹏、黄紫微

  联系电话:85866237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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