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学期开学实验室疫情防控及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材料学院发布时间:2021-02-24浏览次数:385

各位老师好:

转发学校实验室建设处“关于新学期开学实验室疫情防控及安全工作通知”。当前国内局部地区时有散发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峻,为切实抓实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新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运行,请各实验室按照附件1疫情防控指导措施要求,于2021年226完成检查自查工作,2021年35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单位的实验室疫情防控及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各二级单位:

当前国内局部地区时有散发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峻,为切实抓实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新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运行,请二级单位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提前做好新学期开学专项检查,坚决杜绝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防疫,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

各二级单位须督促实验室启用时开展卫生清扫和防疫消杀工作,落实好实验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控指导措施(附件1),配备必要防疫物资(消毒液、口罩、喷壶等),针对实验仪器设备等开展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确保实验室具备开展实验的条件。卫生环境不合格、未配备必要防疫物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各单位不得通过其实验室重启申请。

新学期学生未返校期间教职工上班开展实验的,请各实验室负责人做好合理规划,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各二级单位应加强对实验室的日常安全检查,持续督促实验室落实实验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控指导措施。

二、严格落实实验安全主体责任

切实遵守《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规范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实验过程值守,实验过程严禁脱岗。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设备、大型辐射性设备等危险源管理,确保实验室水、电、气、仪器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时间安排

各二级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于2021年226认真组织完成实验室疫情防控及安全检查自查工作,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确保学生返校后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处将组织专家于2021年35对各二级单位的实验室疫情防控及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1223

附件1.docx

( 编辑:王义成   审核:仪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