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的修订说明

发布者:教学信息发布时间:2019-12-24浏览次数:141

于《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的修订说明 


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合各方面意见,现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在《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的基础上,有三处修改:


一、   外文翻译

对外文文献的要求,由原来的“外文作者的母语须为非中文”修改为“外文文献须为国际高水平期刊上正式发表的论文”。

修改后对外文翻译要求如下:结合毕业设计(论文)课题,阅读十篇左右与课题相关的专业资料(其中至少要包含两篇外文资料),完成20000个外文印刷符号以上的译文,并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的第10周前上交指导教师,外文内容须与专业相关,外文文献须为国际高水平期刊上正式发表的论文 


二、   工作进程

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安排,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前,增加抽检盲审环节。

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请见下页表格。 


三、   开题报告

在开题报告对阅读文献篇数的要求中,明确了外文文献的篇数要求。具体要求如下:阅读文献资料进行调研的综述(10篇左右,至少含2篇外文文献)。 





序号

项目

 

完成时间

执行者

备注

1

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

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院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01910月中旬

各学院

报教务处

2

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初步安排计划

对毕业设计(论文)审题、落实指导教师、填写课题安排表

201912月底前

各学院

 

3

毕业设计(论文)动员

组织教师、学生认真学习相关工作规定,宣传其重要性,并提出要求

201912

各学院

 

4

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指导教师根据课题及任务书要求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下达给学生

20201

指导教师

 

5

开题报告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四、五周(202039-20日)

学生、指导教师

毕设开始后第一、二周

6

中期检查

指导教师认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表》

学期第十周(2020420-24日)

指导教师

毕设开始后第七周

7

外文译文批阅

指导教师批阅学生外文译文

学期第十三周(2020511-15日)

指导教师

毕设开始后第十周

8

撰写报告

(论文)

学生按撰写规范的要求认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报告,交指导教师批阅

学期第十四周(2020518-522日)

学生、指导教师

毕设开始后第十一周

9

毕业设计(论文)抽检

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盲审

学期第十五周(2020525-529日)

教务处、各学院

毕设开始后第十二周

10

答辩准备工作

答辩前完成答辩资格审查、毕业设计报告或毕业论文评阅

学期第十六周(202061-5日)

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

毕设开始后第十三周

11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按答辩程序要求进行

学期第十七周(202068-12

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

毕设开始后第十四周

12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结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分析、课题类型等,按毕业设计工作小结提纲,写出小结

学期结束前三天

各学院

报教务处

13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根据各学院小结情况,汇总完成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学期结束前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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