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学生提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更好地做好2016级国防生和部分学院申请提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防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安排
内 容 | 时 间 | 备注 |
选题、下达任务书 | 本学期第11周前 |
|
开题报告 | 本学期第11—12周 |
|
中期检查 | 本学期第18周 |
|
外文译文批阅 | 本学期第20周 |
|
撰写报告(论文) | 下学期第1—2周 |
|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 下学期第3—4周 |
|
具体内容和要求按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执行。
2.相关说明
(1)本学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核中符合预审条件的学生可参加本次提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下学期第5周至暑假,国防生去部队进行见习锻炼;
(3)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绩点低于1.7且须通过重修提高绩点的学生,不去部队见习锻炼;
(4)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下学期仍有不及格课程且必须重修的学生,不去部队见习锻炼;
(5)未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学生,不去部队见习锻炼。
二、提前毕设工作安排
1.学生资格
相关学院符合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核预审条件的学生。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安排
内 容 | 时 间 | 备 注 |
选题 | 本学期第11周 |
|
下任务书 | 本学期第12周 |
|
开题报告 | 本学期第13—14周 |
|
中期检查 | 本学期第19—20周 |
|
外文译文翻译 | 下学期第4周 |
|
撰写报告 | 下学期第13—15周 |
|
答辩 | 下学期第16—17周 |
|
具体内容和要求按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执行。
教务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