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
(工学类、理学类、艺术学类、教育学类等)
(2018年12月修订)
高等学校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一般安排在大学期间的最后学习阶段。在此阶段,学生将进一步受到科学研究方法、工程设计方法与实践技能的基本训练,并对大学期间所学知识进行全面总结与综合运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实现实践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教学全过程,确保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工学类、理学类、艺术学类、教育学类等专业学生。
一、组织与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校由分管教学校长负责,并责成教务处具体管理。各学院由分管院长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各级岗位职责:
(一)教务处岗位职责
1. 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文件精神,并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明确学校整体的管理目标。
2. 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和各学院等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事宜,分解实施管理目标。
3. 负责督促学院严格落实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和检查监督,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校级评估与考核。
4. 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定期分析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经验交流,及时为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学科发展提供依据。
(二)学院岗位职责
1. 各学院须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专业所在系主任、专业负责人,由各学院分管院长任组长并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本规定。
2. 各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由各学院分管院长召开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大会,分别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学习本规定,明确要求,使指导教师和学生充分认识到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性。
3. 落实指导教师和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并组织好课题的审核及学生的选题工作。
4. 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实验、上机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件。
5. 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应分别在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进行工作检查,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要求制定过程检查相关细则。检查的重点为:
(1)前期:着重检查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准备情况,如课题的选题、课题的落实、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硬件条件及软件环境、教师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学生开题情况,并积极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中期:着重检查过程指导、工作进度,及时处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求指导教师进行中期检查,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表》;
(3)后期:着重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与完成质量,要求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初步考核,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做好准备。
6. 各学院应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做好答辩资格审查、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与成绩评定等工作,并组织报优的毕业设计(论文)公开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核本学院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对优秀、不及格和有异议的论文成绩进行复审(包括重新答辩),统一公布最终成绩。
7.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时间、进度严格按照《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表》执行。
8.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汇总、上报毕业设计(论文)的各类数据信息(学生姓名、班级学号、课题、成绩、指导教师、指导单位、课题类型、课题类别等),认真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及成绩汇总表》,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结。
9.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材料归档工作。
二、教学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一个教学过程,也是在教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科学研究或工程实践并取得成果的过程。
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学生必须对预定的任务目标进行全面了解,通过调查研究获取信息,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加工处理,通过分析各种解决问题的技术途径以及关键要素,提出可能达到预期目标的最佳解决方案,并加以实现。
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教学要求:
1. 培养学生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正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 加强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能力训练,使所学理论知识得到巩固、拓展和提升;
3. 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方法、工程设计方法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并解决科学技术和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4. 加强学生基本技能的训练,包括查询中外文献资料、设计与计算、综合分析、绘图、实验、测试、计算机应用、撰写技术文件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等;
5. 培养学生勇于探索、求真创新的科学精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刻苦钻研、一丝不苟、团结互助、协调工作的优良作风。
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教学目标制定出本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
三、指导教师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1. 指导教师的条件
(1)指导教师应由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以及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初级职称的人员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首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须由学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指导。指导教师由学院安排,经学院分管院长审查后,报教务处备案。
(2)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可采用合作指导的形式聘请合作单位中级职称或中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应有本专业中级职称或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负责联系协调有关事宜。
2. 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潜心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应始终把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
(2)注重思想品德教育,提炼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思政元素,发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在立德树人中的作用。
(3)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及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应注重启发引导,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 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做好拟定课题、收集资料、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等准备工作。
(2)根据任务书要求,对学生提交的《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给予指导和评阅。
(3)定期对学生进行答疑和指导,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督促学生按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并审阅签字,保存过程管理的原始文档。
(4)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进行中期检查,认真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表》,并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的第10周前完成外文译文的批阅。
(5)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报告并认真审阅,认真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价表》。
(6)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按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要求检查学生的工作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7)答辩结束后收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按学校要求整理归档。
(8)指导教师要认真批阅被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
4. 指导人数与指导时间
(1)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8人。
(2)指导教师对学生指导每人每周不少于1次。
(3)教师可以采用个别辅导、小组讨论、邮件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指导。
(4)每位教师的指导时间每周不少于5小时。
5. 出差与审批
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出差,时间在2周以内的须经学院分管院长批准,超过2周的应报学校教务处审批。指导教师应在出差前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四、对学生的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的学生必须自始至终参加并完成完整的教学环节。
要求学生做到:
1.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充分发挥主动性,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2. 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进度;
3. 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填写论文原创性声明,独立完成规定工作任务,按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
4. 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实验室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材料及水电,确保安全,培养文明作风;
5. 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遵守作息时间,因故缺勤的应向指导教师办理请假手续,凡离开毕业设计(论文)地点超过2天以上,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由学院分管院长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凡随机抽查3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无故累计缺勤时间超过全过程1/3者,不能参加答辩,按不及格处理;
6.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完成后,要认真准备成果的实测和验收,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中内容综述部分,提出答辩申请。按照《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认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报告,经指导教师审阅以后,在答辩前三天交答辩小组教师评阅,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答辩;
7. 结合毕业设计(论文)课题,阅读十篇左右与课题相关的专业资料(其中至少要包含两篇外文资料),完成20000个外文印刷符号以上的译文,并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的第10周前上交指导教师,外文内容须与专业相关,外文作者的母语须为非中文;
8. 积极鼓励学生申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在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报告的同时,还必须按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的格式提交一篇3000字左右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
9.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可申请延期毕业或申请做结业处理。因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而结业的学生可在结业后一年内凭结业证书复印件申请回校重做一次。上述两种情况要求重做毕业设计(论文)者按重修规定办理,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重做申请表》,经学院分管院长审核、教务处批准后,由学院安排在适当时候进行重做。如当年的毕业设计(论文)在原课题基础上重做,且由原指导教师指导,重做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如重选课题,则严格按本规定中有关选题的相关要求执行。
五、选题
1.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分理论研究、工程设计及其他。
选题应遵循以下六项原则:
(1)全面育人原则:面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选题坚持立德树人根本要求,注重将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题内容,在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课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
(2)理论与实践结合原则:课题应尽可能结合工程、科研和实验室的建设任务,促进产、学、研的有机结合;鼓励课题选择来源于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科研项目、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3)个性化与多样化结合原则:选题以利于学生根据自身特点选择不同类型课题为原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原则上一人一题,选题不得与近年来已经完成的课题重复。
(4)专业性原则:课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充分体现专业基本训练内容,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实现专业毕业要求相关能力培养有效达成。
(5)创新性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使学生的知识与能力有较大的提高,鼓励在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上尽可能开展有价值、有意义的创新工作。
(6)可行性原则:课题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有适当的阶段性成果,使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选题一定要切合实际,选择的题目不宜大而空,内容要求具体明确,尽量不用副标题。
2. 选题与审题的工作程序
(1)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可以由指导教师或学生等提出,然后由指导教师拟定,在拟题时要说明课题性质、课题基础及对从事本课题学生的基本要求、阶段性成果形式、毕业设计(论文)地点等内容。经系 (教研室、教学中心)讨论审定,报学院分管院长审核批准。
(2)课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认真按任务书中的内容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3)课题应于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前一学期末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及早做好各项准备,任务书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
(4)任务书一经审定批准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改,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原因,经系 (教研室、教学中心)审核后,报学院分管院长批准。
六、校外毕业设计(论文)
1. 为进一步探索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模式,选拔部分优秀学生到校企联合培养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鼓励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与所学专业和生产实际紧密结合。
2. 凡自行联系到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进行审批。
3. 用人单位接受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应严格按照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在第七学期末完成课题的申报、审核、下达任务书,并与学院签订“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职责、义务以及对学生的要求等内容。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方可派出学生。
4.不允许将任何课程学分未完成者送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
5.指导教师必须由学生所在校外单位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人员和本校教师共同担任。在校外由所在单位的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校教师参与指导,定期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情况及质量,并协调有关问题。
6.本校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工作质量和进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做好记录,作为学生在校外期间的考核依据。
7.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校外单位的指导教师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价表》,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考核依据之一。
8.学生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应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每月向学校指导教师写出书面材料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9.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返校,参加由所在学院组织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七、团队毕业设计(论文)
(一)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界定
1. 专业内学生三人以上(含三人)合作的团队;跨专业学生三人以上(含三人)合作的团队;跨学科学生三人以上(含三人)合作的团队。原则上学生不超过五人,视课题大小而定。
2. 团队课题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由若干子课题组成,每个学生各自承担一个分解的子课题(即每个学生都有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每个学生都有指导教师给予指导。团队指导教师原则上二人以上。
(二)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及规定
1.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组成指导小组,小组负责人负责整体工作,各指导教师有具体分工。
2.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由学院或教师自行组织,由几个学院共同合作的跨学科、跨专业组成的团队可以请学校出面协调。
3.团队成员要有协作精神,应经常交流和讨论,独立完成各自的子课题。
4.团队负责人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填写好《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申请表》,相关学院要签署意见,并在执行过程中要给予场地设备等支持。申请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备查。
5.各团队要有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的计划任务书,要做好团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记录,做到有总课题的计划、方案及团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的总报告,总报告在下任务的时候由团队负责人明确指定一名学生撰写。
6.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由团队指导小组负责人所在的学院组织(含团队成员的子课题答辩)。团队答辩内容包括总报告和各子课题,评分标准中除原来的内容外,还需增加团队协作性和整体质量评分栏。
7.团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收集:所有团队资料单独存档;除学生个人规定的资料外,团队整体资料还要增加团队任务书,团队进程记录及团队论文答辩记录;团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由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整理、归档。
8.学校将单独评选优秀团队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获奖者将给予相应的奖励。优秀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的申报由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完成。
八、答辩
1.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学生必须进行答辩。
2. 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由学院分管院长、答辩小组长以及若干副教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答辩小组人数以3~5名为宜,组长应由有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成员可以是本专业中级职称或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指导教师不可作为本人所指导学生的答辩小组成员,必要时可聘请学院外或校外相应职称的教师。
3. 答辩前,各学院应组织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包括资料审查和成果验收),并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答辩资格审查不通过者可申请延期答辩,延期答辩的时间不得少于2周,一般为2~4周。
4. 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原则上回校答辩,学生比较集中又有较强指导力量的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单位可由学校派出教师在该单位组织答辩。答辩小组成员由所在单位中级职称或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组成,并严格按答辩要求进行。
5. 答辩工作开始前,指定除指导教师以外的一名教师对毕业设计报告或毕业论文进行评阅,评阅教师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阅评语表》。答辩小组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涉及的内容及要求,着重评阅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与水平,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在答辩时进行提问。
6. 答辩时间:学生介绍15~20分钟,学生对教师提问的回答20分钟左右。
7. 参加评优的毕业设计(论文)报告须经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南京邮电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经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推荐后,由学院答辩委员会统一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8. 答辩小组成员根据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答辩情况给出成绩,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表》,答辩小组组长签字。
九、成绩评定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严格按《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评定,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质量,不应以学生过去的成绩或指导教师的水平来决定。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制,其对应关系如下:
百分制 | 90-100 | 80-89 | 70-79 | 60-69 | 0-59 |
五级制 | 优秀 | 良好 | 中等 | 及格 | 不及格 |
3.毕业设计成绩由三部分组成:
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价成绩,占30%左右;
②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成绩,占20%左右;
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占50%左右;
各学院可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参照以上内容调整各项所占总成绩的比例,并制定具体执行细则。
4.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对答辩成绩进行统计。毕业设计(论文)中评定为优秀成绩的比例一般掌握在15%左右,最多不超过20%;评定为中等及其以下成绩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0%。
5.按要求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表》一式两份。学院答辩委员会确认成绩以前,答辩小组成员不得向学生公布成绩。
6.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答辩全部结束后,经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后上报学校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