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院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一、项目范围
院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是指在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后简称“校大创网”)完成项目申报并且通过院级专家组审核,但未通过校级专家组审核立项的项目。
二、经费资助
学校不对院级项目进行经费资助。
三、指导教师业绩点
院级项目指导教师工作量不计算业绩点。
四、项目管理
院级项目由学院参照校级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学院将院级项目立项统计表(见附件1)报教务处备案,项目结项后将成绩统计表上报教务处。
五、学生自主分
参与院级大创项目的学生可计算自主分。自主分计算标准如下:
考核内容 | 成绩 | 自主分 | 自主分代码 |
完成院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 优秀 | 6 | P040135011 |
完成院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 良好 | 4 | P040135021 |
完成院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 合格 | 2 | P040135041 |
自主分由各学院根据结果直接导入自主分系统,学分统计表交教务处备案。
六、结题证书
院级项目结题后,由学院制作、下发院级项目结题证书,证书内容参见校级项目证书(标明院级项目),盖学院公章。
